
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当前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防雷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发挥防雷减灾在保障国家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我局将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防雷装置检测活动专项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泉州辖区内开展防雷检测活动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检测资质证;
2.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跨省(区、市)从事检测活动的,是否按规定向开展活动所在地的省(区、市)气象主管机构报送检测项目清单;
3.是否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4.是否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检测项目;
5.是否与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
7.是否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出具检测报告;
8.检测标准是否适用错误;
9.检测方法是否不正确;
10.检测内容是否不全面、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或不足以支持检测结论;
11.检测结论是否不明确、不全面或错误;
12.在检测中是否弄虚作假;
13.从事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检测资质单位兼职从业;
14.是否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承接检测业务,扰乱检测市场秩序等。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10月15日前)
各相关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承接泉州辖区内防雷装置检测业务的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属于分公司的一并提交总公司营业执照);
2.《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复印件;
3.《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复印件;
4.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技术职称证书、防雷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及其溯源材料复印件;
6.泉州辖区内已检测项目的《2020年度防雷装置检测项目清单表》(见附件);
7.2020年以来泉州辖区内5%(不少于1件、不多于5件)已检测项目的检测协议、检测报告、原始检测记录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泉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温继昌,联系电话:0595-22545396,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附中路189号。
(二)监督检查阶段(10月20日前)
结合各相关单位提交的《2020年防雷装置检测项目清单表》,我局将抽取1~2个检测项目以现场比对的方式进行检查,必要时对相关检测数据进行复测核实。
(三)总结整改阶段(10月23日前)
结合前期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相关单位反馈,并将检查结果推送至“信用泉州”予以公开;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将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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