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气象部门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17:02来源:办公室字体显示:   默认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称《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政府网站(http://fj.cma.gov.cn/ptsqx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莆田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西洪北街1118号,邮编:351106,电话:0594-228079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莆田市气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积极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紧扣气象高质量发展和气象现代化这一主线,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成效,切实提高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全市气象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公开内容包括人事任免4条,政策法规17条,政策解读稿4条,行政许可10条,其他15条。局务(党务)公开栏全年公开文件81份。我局未收到来自社会团体、个人和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在起草文件时明确文件的公开属性,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保障信息安全。同时,依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定期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及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以方便公众查询。2024年,共移交政府信息12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贯彻落实《气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抓好气象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等政务平台意识形态主阵地。市局办公室对全市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和公共服务新媒体的监管,根据全省气象部门新媒体错敏字通报情况,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责任单位错情纳入年度考核扣分。完成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清理。

(四)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力度和回应社会关切要进一步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多为兼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理解不够,日常培训较少,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后续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做好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的归档和人员工作交接,积极把握政府信息编制准确性和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莆田市气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