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莆田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气象信息网”(http://www.ptq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气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路666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28079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结合我局实际,我局于2009年4月22日成立了莆田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09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1条,占25%;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50%;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25%。在政务公开类公布了《莆田市气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机构设置类公布了《关于调整莆田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在政策法规类公布了《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和《莆田市气象局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编》。
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机构设置类2条,占13.3%;应急预案类1条,占6.7%;政务公开类2条,占13.3%;执法依据类2条,占13.3%;政策法规类8条,占46.6%。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莆田气象信息网”下设2个子栏目,分别是:“政府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栏目。市民通过“政府公开信息”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
在市档案馆全市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可以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信息公开均为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部门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七、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3 | 38 |
其中:1.政府网站 | 条 | 0 | 0 |
2.政府公报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