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II级提升为II级应急响应的命令2024-43号

发布时间: 2024-10-31 16:00    【字号:    

编号:2024-43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从2024年10月31日16时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请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立即进入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区)气象局根据天气演变趋势研判,适时调整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每天13:30前须向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科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许金洪

           2024年10月31日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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