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 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发布时间: 2024-07-23 11:47    【字号:  

编号:2024-21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于202472312时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请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立即进入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区)气象局根据天气演变趋势研判,适时调整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每天13:30前须向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科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罗艳艳

           20247231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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