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25号
为缓解我市气象干旱,根据当前天气条件,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从2022年10月31日10时00分起启动人工影响天气(干旱)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各科室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莆田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响应工作。请市局人影办做好作业指挥协调工作,市局办公室做好人影车辆保障,市气象台密切关注人影作业天气条件及时机并安排区域指挥岗位值班,气象服务中心安排人影作业队伍并做好作业前准备。
请各县区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人影作业。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春忠
2022年10月31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