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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11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于2022年6月15日08时00分起调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为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进入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童华君
2022年6月15日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