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调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I级为III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编号2022-08号)

发布时间: 2022-06-07 08:11    【字号:  

编号:2022-08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于2022年6月7日7时30分起调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科、气象台、服务中心、信保中心、灾害防御中心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和做好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莉珍

               2022年6月7日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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