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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1-11号
根据目前天气形势,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从4月1日9时00分起解除人工影响天气(干旱)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业务科、气象台、服务中心、信保中心、灾防中心解除应急响应状态。各县(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解除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继续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分析人影作业天气条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童华君
2021年4月1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