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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1-01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从2021年1月2日11时10分起解除重大气象灾害(低温)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后续气象服务和本次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春忠
2021年1月2日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