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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于2020年8月12日8时45分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各直属单位、各科室解除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变更或解除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请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天气监测预警,并做好本次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春忠
2020年8月12日8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