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 IV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发布时间: 2019-08-25 19:35    【字号:  

编号:2019-37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市局决定从2019年8月25日19时30分起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V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暴雨)IV级。

请市局应急办、气象台、服务中心、信保中心立即进入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区)局根据天气演变趋势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春忠

            2019年8月25日19时25分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