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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气象局调整重大气象灾害(台风)
Ⅲ级应急响应为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19-36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于2019年8月25日09时30分起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按照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继续做好台风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陈春忠
2019年8月25日09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