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2019-35号

发布时间: 2019-08-24 12:17    【字号:  

编号:2019-35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于2019年8月24日12时00分起提升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为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按照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台风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每天14时30分前须向市局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情况(包括天气及灾情实况、预报服务情况、应急响应情况、政府部署组织工作情况等)。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春忠

            2019年8月24日11时55分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