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联防、值守班、天气会商等制度,切实做好各项预报服务工作,市局对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市局气象服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林莉珍
副组长:许德明 罗艳艳郑文荣蔡建春
成 员:杜全成任亮阮金富 陈景隆刘君
吴新敏 林永强孙蔡亮林莉莉
以上各单位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自然替换。
二、领导小组职责
当接到市气象台预报我市将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或已发生重大灾情的灾害性天气情报或通知时,领导小组负有以下职责:
(一)参加省市、市县天气会商,并轮流值班;
(二)协调各单位、上下台站之间联防及有关事项;
(三)检查各级气象部门预报、服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组织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天气预报、天气实况和灾情;
(五)必要时组织灾情调查;
(六)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对全市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工作提出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值班规定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主动关心天气变化情况,参加省—市、市—县天气会商,并保持手机开机,电话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向业务科、市气象台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及时组织汇报。
(二)值班人员如遇出差、参加会议或其他原因不能在岗值班等情况,应及时向值班局领导汇报,待同意后调整人员,并告知业务科、市气象台。
(三)非上班时间接到有重要天气情况报告时,应及时到位,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汇报组织领导防测服务工作。
(四)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下一班交接值班事项。
四、联系电话
福建省莆田市气象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