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国家人事、劳动、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综合草拟本市气象工作计划、总结和规章制度。
3、协助局领导了解检查全局计划、决定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其催办工作和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安排。
4、具体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及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干部调配、安置工作。
5、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干部的报批及申办气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
6、负责分析研究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具体制定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报批后协调各单位实施。
7、拟订本部门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8、组织编制本部门各项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
9、负责承办日常人事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
10、管理文秘工作,负责局机关发文、材料的打印和各种文电、信件的收发工作,并对收文提出拟办意见,同时做好机要、保密、综治、计生等工作。
11、管理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统筹协调行业岗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局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有关服务工作。
13、管理局机关办公事务,协调各单位之间的交叉问题,组织新增任务的施。
1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