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实施意见 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2-12-29 10:38    【字号:  

12月28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围绕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发展战略,明确2025年和2035年两步走的气象高质量发展目标,提出4方面内容:一是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二是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气象监测精密能力,提高气象预报精准水平,提升气象服务精细能力;三是提高气象服务地方发展的水平,提升海洋、旅游、生态和数字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推进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四是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实施意见》还就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和法治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实验区气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推动市厅合作协议的签订,以合作推动《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地推动平潭气象高质量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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