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气象局令第32号《中国气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来源: 南平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17-03-08 10:09    【字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中国气象局令

第32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月6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1月18日


中国气象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中国气象局决定废止《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2011年7月29日中国气象局第22号令公布)和《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5月31日中国气象局第25号令公布)。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