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宁德气象网(http://fj.cma.gov.cn/ndsqxj/)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德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815西路安居弄3号;邮编:352100;电话:0593-2822884)。
一、总体情况
我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公开载体建设,重新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提升了政务公开质量。我局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严格按照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做好网站信息资源采集发布管理工作,及时在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监管,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等制度要求,做好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工作,拟发布的信息均走审批流程,填写信息公开审查表,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发布。
2021年宁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气象法律1条、法规0条、规章4条、规范性文件0条;公开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各4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11件,公开11件;行政处罚处理3件,公开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三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福建省气象局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好气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两微一端”传播媒介,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和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