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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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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经龙岩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岩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责是: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
(二)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方案的编制,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四)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案,管理、指导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五)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担福建省气象局和龙岩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岩市气象局包括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龙岩市气象局(机关) | 财政核补 | 24 | 23 |
福建省龙岩市气象局(事业) | 财政核补 | 44 | 4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龙岩市气象局主要任务是:坚持公共气象服务发展方向,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二)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三)加强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
(四)强化气象社会管理和内部科学管理。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六)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龙岩市气象局收入预算为450.58万元,比上年增加27.66万元,主要原因是龙岩市气象局(机关)人数增加,对应的财政补助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0.5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0.58万元,比上年增加27.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4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9.5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0.58万元,比上年增加27.66万元,主要原因是龙岩市气象局(机关)人数增加,对应的财政补助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项级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主要用途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2.27万元 |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56万元 | 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7.71万元 | 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2200501 | 行政运行(气象事务) | 103.21万元 | 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 |
220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气象事务) | 40.00万元 | 主要用于保障气象业务正常运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等支出 |
2200504 | 气象事业机构 | 148.47万元 | 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 |
2200599 | 其他气象事务支出 | 60.00万元 | 主要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防雷安全执法检查等支出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5.36万元 |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龙岩市气象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万元,比2017年增加1.59万元,主要原因是龙岩市气象局(机关)人数增加,相对应的通讯费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财政补助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龙岩市气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龙岩市气象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龙岩市气象局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