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气象局调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
Ⅱ级为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0-25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本次我市降水趋于减弱。根据上述情况,龙岩市气象局决定于2020年9月5日8时30分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科、信保中心、气象台、雷达站、灾防中心、服务中心应急响应相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自行决定是否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敏艳
2020年9月5日8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