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18:33来源:字体显示:   默认

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由福州市气象局编制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方面。

一、总体情况

(一)单位概况

2021年,福州市气象局负责辖区内气象法规建设、气象行业管理、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业务管理、防御雷电管理、气象科技攻关与成果推广、气象宣传教育、天气预报及气候预测、气象服务、地面气象观测、气象卫星应用、农业气象观测与试验等工作。

福州市气象局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98号,办公时间冬令时为8:30-12:00, 14:30-18:00;夏令时为8:30-12:00,15:00-18:00。联系方式:0591-83661019,单位法人陈春宝。

福州市气象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财处)、业务科技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办,下设气象台、气象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气象服务中心、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农业气象试验站、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全力做好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筑牢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启动24次应急响应和4次特别工作状态,预警短信服务各级决策近195.2万人次。通过建立工作联动群和联合会商机制,深化与自然资源、应急、联排联调中心等十余个部门的灾害联防联动,成功应对灾害性天气。保障世遗大会、数字峰会等重大活动收到致信感谢。打造全省气象科普主题街区、云游海峡青年气象科普数字馆、气象旅游线路征集等特色科普活动。

2.强化数字气象技术应用,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主动融入“数字应用第一城”建设编制《数字气象示范市建设方案》并落实年度任务。打造“气象精灵”平台,研发“气象精灵”嵌入防汛、交警指挥、水系联排联调等平台,打造“气象+”应用场景为城市运行各领域安全提供坚强的气象保障。助力永泰县“天然氧吧”顺利通过复评,新增2个气候福地。开展大范围人工增雨作业300余次,有效缓解旱情。接入“e福州”平台。依托搭建“网站+微博+微信”宣传矩阵,扩大科普影响力。

3.持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优化气象治理体系。市政府批转实施《福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闽东北协同工作会议,推动闽东北气象协同发展。成功举办第九届海峡气象青年汇活动,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坚持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窗口受理4件、办结审批5件。在7个试点区推进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对106个项目提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动态管理防雷监管对象库,防雷安全检查覆盖率40.4%,联合执法检查7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19项并全部督促整改完成。开展常态化开展气球日常巡查工作47次,依法查处违法施法气球行为1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一)规范性文件数量

福州市气象局共印发规范性文件0份。

(二)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zwfw.fujian.gov.cn)公示,同时福州气象门户网站同步链接公示信息。

(三)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信用福州(credit.fuzhou.gov.cn)上公示,同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

(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福州”公示(www.fuzhou.gov.cn)。

(五)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福州市气象局无任何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六)关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在福州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情况,在“总体情况”部分综合体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附表1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62

 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

46.73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附表2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附表3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