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气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17:06来源:字体显示:   默认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深入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和气象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气象公共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气象服务保障,气象服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把强对流、重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测预报服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做好跟踪监测和滚动服务,面向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开展及时的决策服务,面向社会开展伴随式的公众服务。根据政府统一部署,抓住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助力缓解旱情、水库增蓄和空气净化,获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继续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福州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州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领域“隐患清剿”工作的通知》、《福州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石化、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防雷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职能。

(一)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化。印发《福州市气象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清单》、《防雷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机构防雷安全责任清单》、《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落实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清单》,将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工作清单化,落实到部门、到岗位。组织开展对县(市)气象部门落实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专项检查。制定《应对升放气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违禁升放气球应急处置预案》、《福州市气象局应对突发雷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夯实企业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向辖区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下发《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防雷安全检测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企事业单位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敲门行动”,走访中石化、华润燃气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指导督促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2022年度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三)开展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动态调整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库,以企业自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实现辖区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检查全覆盖,市气象局现场监督检查企事单位92家,覆盖率93.88%,与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持续推进“隐患清零”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61处一般隐患问题,已督促落实整改60处。

(四)加强防雷检测活动监管。配合省气象局开展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公司年度质量考核,并针对考核中发现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雷电防护检测资质公司1家。

(五)常态化开展升放气球安全巡查。继续落实升放气球安全巡查机制,市气象局累计开展巡查40次,依法制止违法升放气球行为3次。

(六)加强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专栏等为载体,积极推进移动端录入数据(闽政通办公APP)平台使用,累计录入气象行政执法数据102条。加强全国防雷减灾管理平台运用,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注册登陆平台率分别达100%,并督促其按要求完善基础信息填报等工作。

三、持续推进气象审批工作改革

(一)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根据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考核指标,进一步压缩气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累计缩短总时限5个工作日,平均缩短时限占比达到95%,位居全省气象部门前列。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开展全程网办、只跑一趟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便民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一窗受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和“五级十五同”等事项工作。2022年市气象局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办结5件,没有出现超时办理或投诉。

(二)优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完成“多规合一”平台新迁气象观测站基础信息数据更新,并对30多个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促进了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继续在试点区推进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组织专家验收通过评估报告1份,做到成果共享。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气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并细化落实,规范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项工作,持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全市气象部门执法监督落实到位,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二)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规定完成法律顾问续聘、备案等事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交《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法律意见书1份,并在普法专题讲座、合同审查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五、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一)加大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气象法治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读》等普法专题讲座,不断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紧盯气象执法骨干,举办全市依法管理培训班1期,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许可工作。三是选派人员参加第19期全国气象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提升法制业务能力。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新安全法》、《民法典》《气象法》等网络知识竞赛。

(二)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根据《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抓住“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管理对象等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参加福州广播电视台先锋944广播录制全媒体普法直播节目《我执法我普法—“规范防雷装置检测,减少雷灾风险”》进行防灾减灾和科普宣传。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不定期发布气象普法宣传小视频,扩大气象法治宣传受众面。

六、2023年工作初步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二要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通过宪法、民法典和气象法规的宣教以及气象开放日、普法进社区等形式,深入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

(二)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局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尽快地完成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大对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气象信息传播等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