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气象局调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Ⅰ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编号:2021-47号)

发布时间: 2021-08-07 09:42    【字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福州市气象局决定于2021年8月7日9时20分起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

请办公室(应急办)、业务处、市气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信保中心、市农试站、市灾防中心、马尾气象分局调整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请相关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影响研判,进入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春宝

       2021年8月7日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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