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
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0-17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本次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福州市气象局决定于2020年7月26日20时30分起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业务处、市气象台、信保中心、服务中心、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灾防中心、农试站(晋安区气象局)、马尾气象分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请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变更或解除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请全市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强天气监测预警,并做好本次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刘静
2020年7月26日20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