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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8-44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福州市气象局决定于2018年9月17日20时50分起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处、市气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市信保中心、市农试站、马尾气象分局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请相关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影响研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特此命令。
命令人: 林金凎
2018年9月17日20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