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
IV级应急响应命令
编号:2018-43号
鉴于本次台风影响过程趋于结束,福州市气象局决定于2018年9月16日19时30分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V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处、市气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市信保中心、市农试站、马尾气象分局解除IV级应急响应状态。请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变更或解除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值班,做好后续天气预报和服务及本次过程的分析、总结和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金凎
2018年9月16日19时20分